户外广告既是一种宣传形式,更是一种城市形象。绚丽多姿的户外广告固然可以给城市增添几许亮色,但杂乱无章残缺突兀的广告乱象却影响了城市颜值,与全国文明城市格格不入。走马街头,放眼闹市,户外广告残缺不全的有之,乱架乱设的有之,灯光破损的有之,锈蚀欲倾的有之。
目前,对于户外广告的设立是有相应规定的,因此户外广告基本上都有“出生证”,对于那些违建广告,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加以“剿灭”。然而,那些持有“出生证”的户外广告却没有一个“质保期”,处于一朝设立长期有效的失管状态,以致破旧不堪的户外广告层出不穷,严重影响市容市貌。
户外广告需要有个“质保期”,需实行追踪管理,不能一装了之永久生效。对于不同结构与材质的户外广告都要建立相应的质量标准,定期回访,定期监督,到期更新或报废拆除,不能只管“生”不管“死”,只管建设不管维护。